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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时间:2024-06-01 22:24:55
借款合同模板集合五篇[本文共7925字]

借款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共分为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的保护等内容。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债务人应清偿所有未支付的债务。也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由于分期给付债权的标的虽然是一个,但标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给付债权虽然基于同一合同所约定的债权是一个整体,但在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于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人应当在各相对独立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履行义务,否则构成违约,亦即构成对债权人相对独立的这部分合同权利的侵犯。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

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笔者认为,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 ……此处隐藏3060个字……务的全部费用。

2 、丁方作为丙方的连带保证人。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追索债务的全部费用。

三、四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在_____年 __月__日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

2、 甲方委托丙方带为收取利息及本金。

3、 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向丙方缴纳当月利息。

4、 甲方、丙方、丁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丙、丁方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5、 丙方为乙方借款作担保,于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向丙方缴纳________担保费。

6、 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丙方为乙方代偿的资金应于 月内归还,并按以上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违约责任

1、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如约支付借款,由过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自支付借款之日起顺延。

2、 若乙方不能如期缴纳利息,拖延支付利息应承担每日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本金。

3、 乙方不能按要求汇报资金适用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借款合同,乙方应承担应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责任。

4、 担保方(丙、丁方)承担担保责任后,若不能如期归还,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当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责任。担保方为追偿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全部由乙方负担。

五、争议条款

1、 四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纠纷。

2、 协商不成,提交(二选一)

(1)上饶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广丰县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_____年 __月__日

借款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借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借款,经借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借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借款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借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否则,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篇5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本金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日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归还本金的同时支付利息,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构成违约。

四、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的按照每日借款本金总额的_____%支付。

五、借款期限届满,乙方归还甲方的款项按以下次序扣除:

1、借款本金;

2、借款利息;

3、逾期违约金;

4、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对经济损失。

六、如乙方逾期违约导致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乙方应当承担,为此诉讼支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原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对以上借款合同应认真阅读,内容清楚,同意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人期限为两年。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担保签订日期: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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